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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日期:2024-08-06 阅读:

一、申请组合贷款的条件

1、凡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和受托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的职工,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2、组合贷款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产总价的80%,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收入的50%。

3、贷款额度、年限确定后由中心出具《组合贷款受理审批通知书》,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手续。

4、借款人应使用同一银行账户偿还住房公积金和受托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抵押权证中注明双抵押权人及各自受偿比例,分别交公积金中心与受托银行保管。

二、个人要件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三人联保的须提供保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集体户口的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或者单位户籍室公章);

3、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婚或未再婚需签署单身声明;

4、填写《借款人及配偶单位证明》(此表由各基层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人员提供),配偶无收入的,配偶部分不填写;配偶为非焦煤职工的,须提供近六个月代发工资卡银行流水;

5、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储蓄卡(I类借记卡)。


贷款额度和期限

双职工家庭:最高可申请购房80万元;

单职工家庭:最高可申请贷款50万元;

贷款期限:借款人贷款的最长年限为30年,但不得超过退休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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